好煩!

有時真的很想灑脫一點

直接說我不幹了!!

有時很想直接說的話 可是又吞了下來

誰都無法阻止誰 交友的權利

可是我就是很不喜歡她阿XD

那小人手段 我真不喜歡

所以現在 唯一的方法就是看到她 就閃人!

妳不想和我說 沒關係 我走!避免尷尬場面!

這種 爭來爭去的畫面 我不喜歡 所以我選擇離開!

所以說 如果有小三 我應該是卒仔 選擇默默離開的那個

想起大學的時候 也是這樣 沒說清楚就走

難道這是我一貫的風格

套徐志摩說的 : [ 揮揮衣袖步帶走一片雲彩]XD

也就是這樣讓我失去朋友~哀!!真不知道說些什麼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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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appypoo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