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煩!
有時真的很想灑脫一點
直接說我不幹了!!
有時很想直接說的話 可是又吞了下來
誰都無法阻止誰 交友的權利
可是我就是很不喜歡她阿XD
那小人手段 我真不喜歡
所以現在 唯一的方法就是看到她 就閃人!
妳不想和我說 沒關係 我走!避免尷尬場面!
這種 爭來爭去的畫面 我不喜歡 所以我選擇離開!
所以說 如果有小三 我應該是卒仔 選擇默默離開的那個
想起大學的時候 也是這樣 沒說清楚就走
難道這是我一貫的風格
套徐志摩說的 : [ 揮揮衣袖步帶走一片雲彩]XD
也就是這樣讓我失去朋友~哀!!真不知道說些什麼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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